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职成司《关于征集职业院校劳动教育清单的通知》(教职司函 [2022]23号)文件精神,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、教育部《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,充分发挥劳动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,促进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常态化有效开展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目标要求
1.各学院围绕开展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、课程资源开发、 师资队伍建设、劳动实践场所建设、校企协同、评价考核制度等方面展开总结提炼,可重点突出 1-2方面。实施报告要体现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,具有创新性和操作性,可复制、可推广(2000字以内)。
2.典型案例以图片+文字简介形式,动态展示学院或专业的优秀典型经验做法及成果,要求语言精炼、条理清晰、特色鲜明。
3. 各教学院应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,充分挖掘劳动教育的 典型项目,注重结合产业新业态、劳动新形态,充分展现我校特色,提升创造性劳动能力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工匠精神;鼓励形式多样、不拘一格,形成“一院一品 ”。
二、劳动清单
1.各学院根据《关于征集职业院校劳动教育清单的通知》(教职司函 [2022]23号)文件要求参照附件1,应基于院情、学情,制定集日常生活、生产劳动、服务性劳动教育于一体的劳动清单,覆盖学生学习、生活、实践的主要领域,彰显学校办学理念和劳动教育特色。
2.制定劳动清单,应从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、劳动条件 保障、实施安全可靠、彰显学院专业特色等方面,科学评估和设立劳动项目,设计不同专业的劳动清单框架。
3. 制定劳动清单时要积极争取家庭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,使家庭、社会劳动教育与学校劳动教育同向同行。劳动清单安全为先,适时适度为宜,不得选用具有危险性或需要专业人员、专业器械操作的劳动项目,不得组织学生到无安全保障的场所参加劳动,要科学评估拟纳入清单的劳动项目完成强度和时长,切实关注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的适宜性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征集工作,充分发挥学生管理、团委、 教学等多方面积极性,结合第二课堂成绩单、《劳动教育》课程,科学合理制定劳动清单、收集典型案例。
2.各学院至少提供1份实施报告(2000字),1个典型案例 (图片+文字简介100字) 和各二级学院劳动清单 (含清单简介,附件 2),电子材料于2022年11月28日前提交教务处。
3.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实施报告、典型案例和劳动清单进行评选,认定的优秀典型案例和劳动清单将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。
联 系 人 : 杨晓惠 , 电 话 :5283041, 邮 箱:yxh219@aqvtc.edu.cn
附件:
附件1:教职成司函〔2022〕23号关于征集职业院校劳动教育清单的通知.pdf
教 务 处
2022 年11月15日